消费回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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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8:51 南方日报 | |||||||||
南方日报 劣质奶粉不法商贩判八年 日前,安徽阜阳首例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奶粉案在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据悉,因销售劣质奶粉致一名出生仅4个月幼儿不幸死亡的商贩李新道,日前被临泉县人民法
点评:相信李新道原来怎么都不会想到,卖奶粉居然招来8年有期徒刑。因此,所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该清醒了,别以为产品不是你生产的就没你责任,“为虎作伥”也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 近日,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在北京指出,中国要加强监督实施1995年颁发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等传播媒介上进行母乳代用品的宣传。专家指出,婴儿配方奶粉和其它母乳代用品广告及其它商业形式的推销活动严重影响了中国母乳喂养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母亲接受的信息正强烈地影响着她们对孩子喂养方式的选择,目前中国婴儿出生4个月内的纯母乳喂养率由1997年的76%下降到67%。 点评:1995年颁发的《管理办法》,由于“令行禁不止”,到了数年后的今天,才又重新来强调要加强监督实施。其实,既然已“有法可依”,剩下的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了。对于那些胆敢无视法规、顶风作案的生产者、经营者、传播媒介,一律从严查处,公开曝光,违规达到一定次数者则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如果监督管理部门真能狠下心来这么做,相信没多少企业敢于“以身试法”。整理/点评 江列华(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