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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000917):“股抵债”再过一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7:14 深圳商报

  【本报讯】电广传媒(000917)今日公告,2004年8月10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同意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实施“以股抵债”方案。根据此前的公告,电广传媒要真正成为“股抵债”第一股,尚需要通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证监会核准两道“关口”。(相关公告点评见B8版)(徐松兰)

  作者:徐松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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