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鑫安(000719)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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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8月11日收到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传真形式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于2004年8月8日办理完过户手续,至此股权转让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公司第二大股东由中泰信
特此公告 2004年8月1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