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光(600184)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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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资讯 行情 论坛)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8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6人,未出席会议的3名董事均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
一、审议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使用开始不超过6个月。为保障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减少财务费用,公司决定继续使用上述资金,并增加300万元,总计1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当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展到一定程度,出现资金不足时,公司再归还上述使用的募集资金。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光公司丹阳分公司销售产品的议案》。 公司2003年在丹阳及周边市场实现销售收入290万元。因公司在丹阳及周边没有设立相应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公司向该地区市场销售产品时成本高、对市场需求反应缓慢,面临失去部分中小客户的危险。为以更加经济合理、便利的方式向丹阳市场销售本公司产品,公司与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公司”)经协商达成一致,公司决定向华光公司丹阳分公司销售产品,再由丹阳分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当地和周边客户,并负责进行相关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工作。双方将根据届时具体交易情况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明确交易事项及双方的责权利。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贯彻了公平合理、公正诚信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巩固和扩大产品在丹阳地区的市场,没有损害新华光的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华光公司委派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东莞分公司的议案》。 2002年9月10日,公司在东莞设立了东莞分公司,负责华南地区公司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及市场信息反馈工作。由于东莞分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至今未能获得批复,客户因不能抵扣增值税而影响了东莞分公司销售业务,因此决定注销东莞分公司,只保留东莞办事处,继续负责公司在该地区客户的售后服务和市场信息收集工作。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