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55%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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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3:48 证券时报 | |||||||||
一、声明: 本次产权转让事项已经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咸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企业财务报告已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企业资产已经咸阳新元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评估报告已经咸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准备案。
本公告摘自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55%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披露书,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浏览西部产权交易网站(http://www.xbcq.com)。 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三、公告期为:2004年8月12日至2004年9月8日17时。 四、受让登记:有意向的受让人应于2004年9月8日17时前,在西部产权交易所会员部办理受让登记。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 联系人:毕卫电话:029-85226275 特此公告。 业务咨询:赵小健 电话:0910-3213059 西部产权交易所 二OO四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