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支招:白领可巧用公积金避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09:55 金羊网-新快报 | |||||||||
王先生近日向本报反映: 王先生是一家公司的中层经理,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约10000元,扣除单位所代缴的保险及公积金后约8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率表,王先生每月要缴纳905元的个人所得税。这对王先生来说是每月一笔不小的固定“损失”。王先生问,如何通过多缴纳住房公积金,才能达到合理避税?税收筹划专家张建发建议:
王先生可利用住房公积金来进行合理的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根据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 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介绍,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的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则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的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具体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加点工资等)。 单位、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过工资总额20%。也就是说,如果王先生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0000元,则王先生可自己缴存补充公积金2000元,这样王先生每月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变为505元,节省了400元。 张先生同时强调,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王先生所在单位开立了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该问题需由王先生所在单位解决;二是王先生每月交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本期主持:申兴 周婷)(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