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珠(600873)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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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8月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4年8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正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第10.2.11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受理本公司恢复上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