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000700)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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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04:0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04年6月25日经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7367314.9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325740.38元(含子公司),5%的公益金4127919.82元(含子公司),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476250.8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6356619.56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30904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派发现金股利1.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8月17日 2、除息日:2004年8月18日 三、派息对象:截止2004年8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东股息于2004年8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定向境内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公众未托管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 电话:0510-6242802 传真:0510-6242818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4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