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警应当独立于民航公司之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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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16:55 中国经济时报 | |||||||||
康劲 据8月9日的《法制晚报》报道:我国组建的第一支空中警察队伍即将完成强化训练,将在“十一”国庆节时正式上岗。空警的即将上岗格外引人注目,虽然,有关方面一再强调:空警的主要任务是维护航空安全,打击劫机犯罪。但是,在航班延误,乘客因索赔而占机的事件层出不穷的背景下,这支空警的组建还是令人比较担心。
目前,对于空警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三点:一是,这是一支完全由民航公司控制的警力。据了解,组建后的空警队伍由民航总局公安局直接领导和管理,民航总局公安局设立空中警察总队,在国航、南航、东航三大航空集团公司派驻空警支队。在海航、上航、川航、深航、武航等航空公司总部派驻空警大队。定额为:南航集团空警定额576人,国航集团399人,东航集团469人。由航空公司组建的警力究竟该对谁负责,最终会维护谁的利益,这一点毫无疑问。 二是,空中警察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客舱实施安全检查;依法维护空中治安秩序;防范、制止和打击破坏民用航空器以及劫机、炸机等干扰事件;依法制止发生在机上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制止其他一切有碍飞行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目前,国内已经有了较为安全的登机检查制度,发生劫机恐怖犯罪的几率很小。而且,世界各国阻止劫机犯罪的经验普遍都是加强地面的登机检查。可见,空警最终的任务可能还会是针对治安事件,目前空运治安状况最大的威胁就是因为航班延误,乘客索赔而发生的占机事件。 三是,据介绍:有不少空警都是身怀绝技的擒拿格斗的高手。他们全部执有乘务员资格证和航空安全员执照双重身份,同时,还可以根据需要“便衣”隐身在乘客当中。可见,空警队伍训练有素,活动空间有很大,既可当乘务,又可以执法,这样的身份如果用来对付希望通过占机等方式进行索赔的乘客可以说是“灵活自如”。 民航总局在航班延误赔偿指导意见后,国内各家航空公司迟迟不见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已经引起了乘客的普遍不满,在各种舆论的重压下,各航空公司目前丝毫没有显示一点解决问题的诚意,航班延误不仅没有减少,对待索赔的乘客的态度则是越来越强硬,而恰恰在这个舆论呼吁理性解决的关键时候,航空公司加紧了空警队伍的组建步伐,这是一种偶然的巧合吗? 部门利益法律化,部门的权力司法化,这曾是我们依法行政建设的最大障碍,希望因航班延误而引发的系列纠纷事件不至于因空警的出现而解决,也希望对于新组建的空警队伍能够给予更多的法律关注和约束,使之成为真正的保障公民安全的执法者,而不是航空公司的“独立警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