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有关事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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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10:46 商务部网站 | |||||||||
附件1:参评作品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一、参评作品申请人 从事对外经贸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我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单位均可报送作品参加评选。 二、参评作品
1、申报的作品必须是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间发表的。 2、参评作品应具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对全局或某一外经贸领域的改革创新有所突破和独特见解,立意新颖,主题明确,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对政府决策有重大参考借鉴价值。 3、参评的作品必须是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出版,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外经贸研究成果(国家级、省部级及局级)。 4、已参加过其他评奖活动的作品亦可参加本成果奖的评审(须注明获奖名称、等级)。 5、以下类型的作品不予受理:一般性的外经贸方面的考察报告、工作总结;具体的单一领域里的业务介绍;纯教科书方面的作品(具有突破、创新意义的教科书类作品除外)等。 三、注意事项 1、成果奖评委不参评。如果评委参评,将不担任同一届评委。 2、每一位申请人每一评奖年度只能申报一部论著或一篇论文。 3、参评作品须由两名具有同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书面推荐。评委不做推荐人。如果评委做推荐人,将不担任同一届评委。 4、如实填写《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申请书》,并经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5、报送作品需呈送的材料: (1) 论文作品一式20份、论著作品一式10份。 (2)《申请书》原件一份。 (3)《申请书》第三部分“作品概述”,请认真详细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作者、推荐人姓名、单位。论文作品概述复印20份,论著作品概述复印10份。 4、请将“作品概述”部分单独装订,不要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5、填写表格必须字迹清晰,内容逐项填写,不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请用“/”代替。 6、所有申报的作品及《申请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受理申报时间 本文印发之日起至2004年9月30日。 五、《申请书》的领取 参评作品申请人可向成果奖秘书处或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索取《申请书》(复印件有效),也可直接从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网页上下载该《申请书》。 (信息来源:贸研院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