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蒜出口最低限价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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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9:15 商务部网站 | |||||||||
各有关出口企业: 2004年7月29日,我会大蒜分会在山东省潍坊市召开了对美出口协调会。根据目前国内外生产及市场情况,与会代表决定制定对美大蒜出口最低限价,即FOB700美元/吨,限价从2004年8月15日开始执行。到其他市场的限价不变。调整后的大蒜出口最低限价表附后。
希望各有关出口企业严格执行行业决议,遵守行规行纪,以促进我大蒜对美出口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二00四年八月 附件:minimum export price for garlic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