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占用资金犯何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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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6: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问:某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5亿元,可否追究经办人的挪用公款罪? 志愿团专家: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属于侵犯上市公司及其他广大股东权益的范畴,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而挪用公款罪是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构成的是刑事犯罪。二者都构成违法,但同时在违法主体等方面又有着重大区别。
问:在江苏琼花上市第一天我就买入该股,结果现在亏了一半左右。如果我早知道该公司是个造假公司,就不买了。请问对于该公司目前管理层有没有具体说法?作为受损害的投资者,我该怎么办? 志愿团专家:目前证监会对江苏琼花的违规行为尚处于调查阶段,如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则可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 问:本人是托普软件的一名小股东,有托普软件数千股。请问如何参加中小股东委托起诉的预登记? 志愿团专家: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提起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须以中国证监会或其它有权行政处罚的机关的行政处罚为诉讼的前置程序。据我所知,目前证监会对托普软件尚处调查阶段,如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可按有关司法程序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如参与共同诉讼,可到办理该类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登记。 问:我去年买的托普软件,亏损严重,据报道称有福建证券维权律师团接受诉讼委托,我怎么与他们取得联系?我的交割单已丢失,怎么到登记结算公司查询? 志愿团专家:你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周晓信箱了解到福建证券维权律师团的联系方式。如你的交割单已遗失,可凭身份证、股东卡到有关登记结算公司调出你的成交记录,签章后应可作为证据。 问:我买了01三峡债后,转换了证券公司,可01三峡债没到我新的证券公司账户,经查询,企业债券不随我转证券公司,可我与新的证券公司签了两年合同,无法转换回原证券公司,我该怎么办? 志愿团专家:建议你到证券公司协商将债券转换到新的券商处,如协商不通,可请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协调。 问:某上市公司于2004年7月10日信息披露公司所属03省道诸暨段收费方式变更将会对该段的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却没有说明影响的实质内容是什么,这是否属于信息披露不当? 志愿团专家:根据所述情况,该上市公司对收费方式将产生影响的表述方式并无不当,信息披露只是提示投资者所发生的事件,而结果由投资者自己作出判断。如你一时无法判断利弊,可向该公司董秘或证券事务代表致电咨询。 问:我想参加有关东方电子的证券民事赔偿案共同诉讼,请告知如何办理? 志愿团专家:目前,由本所律师代理的东方电子证券民事赔偿一案已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如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准备起诉东方电子公司,可提供下列文件或材料: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公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并签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文字);2、股东账号卡复印件;3、原告交割单、对账单原件、复印件;4、交易情况及损失计算清单;5、聘请律师合同、委托书;6、需交纳的法院起诉费和律师费;7、诉状等(由律师起草)。 (作者为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上海证券报 陈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