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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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6: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浙江尖峰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8月6日在浙江金华尖峰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六名,董事尚衍国、黄速建委托杜自弘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庞学铨委托独立董事叶永禄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五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杜自弘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上半年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确信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该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及其摘要予以公告。 三、决定增加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日产4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是经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重点项目,根据国家最新规定,决定增加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至14000万元,使注册资本达到项目总投资的35%。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八月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