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标准》能否终结就业歧视(热点关注)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3:45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记者 董颖 见习记者 许黎珊 王立嘉 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7月30日发布公告,对新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引人注目的是,《标准》不再将肝炎患者一概拒之门外,如急性肝炎恢复正常半年以
“我真的是一心想到这家企业工作,可是我们35岁的人现已不招待见”。在北京国展举行的招聘会上,应聘者刘小姐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诉苦。记者在展会上转了一圈,发现两千多家用人单位近6成都有35岁的年龄限制。“对不起,B型血是我们本次招聘的条件之一,您不符合我们的招聘标准!”此种尴尬在近几年的人才招聘会上出时有发生,人才歧视已成为目前人才市场挥之不去的痛。 身体、健康歧视是近年来应聘者被拒之门外的主要理由,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女性婚育条件是被质疑最多的问题。很多女性求职者在面试中不得不面对如下询问:“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能否做出承诺X年内不生孩子?”如果回答不令人满意,往往会被拒绝。 其实,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对应聘者的学历、年龄、身体条件、工作经历提出一定的要求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将招聘条件变成一道道不切实际的门槛就有失理性,将影响到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记者就《标准》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采访了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位同志。他告诉记者:“由于这个《标准》是针对公务员招聘设定的,所以在公务员招聘过程中的落实不会有问题,而其他企事业单位是否贯彻落实,属自愿行为,现在不好估计。对于《标准》中没有提到的性别、年龄限制等问题,并不在控制之中。” 很多网友在热议《标准》的同时更持观望的态度。一位署名“过冬”的网友说:“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今,国家放开了市场,把更多的自主权还给企业。一个单位拒绝一个求职者可以有种种理由,比如‘您不符合我们的录用条件’、‘名额已满’……这类的回答,让人找不到一点破绽。而更多的暗箱操作,根本无从探寻。” 看来,《标准》实行所能产生的作用,大部分应聘者并不看好。招聘歧视已使聘用双方的信任感降到最低。由于招聘歧视长期存在,也很普遍,人们已见怪不怪。《标准》究竟能不能被顺利执行,《标准》的执行到底能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起到多大的作用,这才是广大求职者最关心的问题。 不管怎样,《标准》的出台是对不断蔓延的就业歧视发出警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才市场主任马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各项规章制度需逐步发展完善,对《标准》征求意见就是对完善就业制度的有益探索。随着相关法规的出台,就业环境将更趋人性化。” 《市场报》 (2004年08月10日 第二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