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严查两起票据诈骗案(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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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3:41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记者 张然 实习生 郭希思 中国银监会近日对国有商业银行两起重大票据诈骗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各银监局和商业银行。这两起票据案件涉及河南、广东、贵州三省的多个城市,以及工行、农行、建行共5家分支机构,诈骗分子以金钱收买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商业承兑汇票回购和贴现方式骗取银行资金2.58亿元,损失非常严重,影响极为恶劣。
经查,2003年1月、4月,广东某公司董事长谢某为解决资金问题,伙同资金掮客梁某、陈某,勾结建行广东省珠海市分行丽景支行行长黄学良、工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经纬支行副行长杨红霞、华信支行工作人员张颖晖,私刻建行丽景支行公章等票据回购所需印鉴,虚构产品交易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凭空填制多张商业承兑汇票,先后两次以建行丽景支行名义与工行华信支行签订商业承兑汇票回购合同,骗取该行资金共1.3亿元,用于投资、挥霍和行贿。经公安部门全力追缴,尚有6000余万元赃款未能追回。 2002年6月、11月,珠海某公司总经理周某及其职员易某先后勾结贵州省两位公司法人代表伍某、林某,签订虚假产品购销合同,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并先后贿赂农行贵州荔波县支行行长陆世勤、农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瑞金支行行长石世芳,由陆、石二人先后越权为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工行经纬支行副行长李晓燕及其工作人员陈松鹤、魏璐璐等人收受周洪元贿赂,为该商业承兑汇票伪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办理贴现。犯罪分子以上述手法骗取工行经纬支行资金共计1.28亿元,用于收购企业、挥霍和行贿。经公安部门的全力追缴,尚有约600万元未能追回。 目前银监会已责成有关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对涉案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3家银行共处理工作人员35名,分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和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李晓燕、杨红霞、陆世勤、石世芳、黄学良等人分别移送司法机关。银监会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移送司法机关和受到行政处分的有关涉案人员,分别作出了取消金融机构任职资格终身和10年、8年、5年的决定。 《市场报》 (2004年08月10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