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大商业信函被毁案宣判(以案释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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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3:40 人民网-市场报 | |||||||||
刘谨 8月6日,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两年前发生在绵阳市的一宗国内最大商业信函被毁案,作出民事判决。 该判决驳回原告四川星河公司对被告四川省邮政局、绵阳市邮政局索赔3000万元经济
法院认为,根据原告四川星河公司起诉和被告四川省邮政局、绵阳市邮政局的答辩,此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实际未发送的邮件数量、邮件的种类和未发送邮件的损失赔偿归责问题。 在此次判决中,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星河公司认为的22万封被卖废品站邮件认定为62970封,实际未寄出邮件数量认定为9533封,并认为星河公司交寄的250万封商业信函为“平常邮件”而非“给据邮件”,法院还认为本案原告所提诉讼请求中商业信函的成本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损失部分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明确规定、欠缺合法性要件以及举证不足而不能成立。 当日宣判后,原告四川星河公司董事长周兴和对此判决不服,表示将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利用秸秆生产新型轻质墙板的民营企业,每年有大量的商函发送到全国各地寻求合作。2002年3月26日,该公司与绵阳市邮政局签订了一份协议,按0.26元一件交寄给商函公司商业信函。按合同要求,从当年4月份至9月份,星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交给绵阳邮政局商函公司商函累计250多万件,单是支付邮费就有59万多元。然而,在此期间,星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效益却只有下降,该公司董事长周兴和对此感到十分疑惑。 经星河建材公司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信函竟然被装成20多个麻袋堆放在绵阳市一家废品收购站,据收购站的老板说,这些信函都是由一个收荒匠雇了三轮车送来的。信封按废纸计算,每0.5公斤0.44元,估重为1250公斤,估价为700元。再后来,星河公司又发现他们的信函被先后两次卖到废品收购站。在星河公司交寄给绵阳市邮政局总量为250余万封信函中,星河公司发现只有40多万份被邮发出去。 《市场报》 (2004年08月10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