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被查房地产企业逾八成存在偷逃税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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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 12:16 新华网 | ||||||||||
    山东省地税局近日以房地产行业为重点进行了地方税收专项检查,结果发现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现象严重,被检查的665户企业中有偷逃税行为的达542户,占八成以上。同时进行的对济南、青岛等山东省房地产业发达城市的9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中,又认定应追缴各项税款超过2亿元。     据统计,山东此次专项检查共查补各项税款3.9亿元,占这个省专项
    山东省地税局分析认为,造成房地产行业偷逃税的主要原因是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多数企业受利益驱使故意偷逃税。由于房地产业投资大,企业遇到资金紧张等问题时经常采取在账面提取税款,但做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此外,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财务核算比较复杂,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不能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加上对税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漏税。还有的企业房屋已全部销售完毕,但却迟迟不进行工程决算,故意不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对此,山东省地税局将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和税收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税收征管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制定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以此规范房地产业的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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