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忠言)应以“成本线”取代“净资产红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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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 09:3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李志林(忠言)博士 近期在电广传媒大股东以股抵债时,定出7.15元的高价,市场大惑不解,然而国资委却坚称:净资产“红线”不能破。 问题在于,“国资委”设的这条“红线”是否合理,这就需要先弄清电广传媒国有股
电广传媒投资者损失惨重 电广传媒1998年底发行上市,最初发起人以每股1.37元的净资产折10800万股向公众募股,首发规模5000万股,发行价9.18元;公司2000年11月份以每股30元价格增发5300万股,两次公募筹资约为19.92亿元。公司上市至今共有4次分红、3次扩股,其中流通股东分得扣税红利5336万元,国家股东分得7862万元。 通过上述数据,根据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流通股东历史成本是12.64元/股[(19.92亿元-5336万元)÷15340万股)];国有股东历史成本是0.38元/股[(10800万股×1.37元/股-7862万元)÷18252万股)]。两者相差33倍之多。如果按股抵债所定7.15元/股计算,大股东上市6年间帐面获利达24倍,而流通股东按目前二级市场10元/股计算,亏损20.8%,况且是以9.18元发行价认购计算。若以30元参加增发,则亏损70%。若通过二级市场在30多元购买的投资者则损失更为惨重。 违规国有股东无权定价 就电广传媒而言,非法占有上市公司巨资的国有股东,本身已经拖累了上市公司的发展,是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资格单方面来确定还债价格。其以股抵债的价格应该是在0.38元~7.15元之间,而应由中介机构评估,与流通股东协商确定。哪怕是以1元抵债,欠债者也赚了3倍。然而,国资委却将其赢利24倍作为抵债“底线”、“红线”,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实在是不公。 不应坚持净资产“红线” 由电广传媒国有股以股抵债的净资产“红线”,再延伸到国有股减持、国有股全流通和解决股权分置,我认为存在同样的问题。 第一,国有股要突破《公司法》、《证券法》不能流通的规定,必须向以高溢价认购新股,高价配股、增发和在二级市场高价投资的流通股东予以补偿,即向他们配售一部分国有股。关键是配售的价格。我认为,不应再坚持净资产“红线”,而应真实地计算出每一家上市公司国有股的成本,由股东大会进行分类表决,最终在成本与净资产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然后换取国有股流通的价格。 第二,向流通股东补偿配售的价格,应根据市场指数和平均股价而变动。若是像2001年6月2245点、平均股价14元时,可以考虑以净资产1~1.5倍价格配售。若是像2004年4月1783点、平均股价8.3元时,可考虑以净资产价格配售。而如今1300多点、平均股价6.20元,仅比平均净资产高1.3倍时,国有股的配售价格就必须低于净资产红线,以成本线为基础,以双方共赢的价格配售。 要让国有股真正卖个好价 第三,在目前平均市净率小于1.5倍(仅比净资产高50%)的股票已达200家,并有91只股票已低于或接近净资产的情况下,若国资委仍坚持配售时的净资产“红线”,那么可以肯定,1300多只股票将加速向净资产价格靠拢。 到时,即便宣布国有股可以自然流通,那么,在供求严重失衡、市场信心崩溃的情况下,国有股兑现的价格至多只能以成本线为基础,打八折或七折,甚至都没人要,法人股也将全军覆没,股市有可能崩盘,那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 第四,为了防止这种灾难性的局面发生,我认为国资委担负极大的责任,就是尽快稳定市场的预期,即重申“国九条”关于“特别保护公众投资利益”的庄严承诺,放弃向流通股东补偿配售所预设“净资产的红线”,改为在国有股“成本线”适当上浮,由股东大会分类表决来决定。 只有让流通股东通过低价配售国有股而挽回部分损失,降低平均市盈率,提高市场投资价值和信心,才能使中国股市重返牛市。国有股全流通、解决股权分置才能顺利完成,国有股才能真正卖个好价钱。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