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制药(600656)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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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 08: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华源制药(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8月6日在公司总部举行。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到位监事有张勇鹤、孙伯鸿、蔡启宇、张海权、陈逸林、胡建其。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张勇鹤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届监事会任满换届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8月6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 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克钦,男,194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黑龙江嫩江双山建设兵团某连事务长、指导员、党支书,上海二纺机(资讯 行情 论坛)厂生产科计划员、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厂长、上海二纺机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太平洋机电集团党委书记兼二纺机董事长,太平洋机电集团执行副总裁兼二纺机监事长,现任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宏余,男,196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科院上海分院人事处工程师,上海科苑房产经营开发公司支部副书记、人事部经理,上海徽煌建筑装饰公司经理,中科院上海分院人事处副处长,中国华源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江定刚,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地勘局413队副总会计师,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发起人,中央企业工委监事会工作部(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第十二办事处)技术工作人员,现任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副主任。 单宝华,男,1948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辽宁省朝阳纺织厂车间主任,辽宁省纺织工业厅办公室主任,辽宁纺织器材厂厂长,辽宁省利达实业公司总经理,中国华源辽宁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董事长、辽宁本溪华源药材资源公司监事长。 张海权,男,195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浙江永进化工厂车间主任、科长、党委书记,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 陈逸林,男,195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靖江化肥厂技术员、技术科副科长、科长,靖江化学建材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兼化肥厂厂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苏华源药业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江苏江源热电公司总经理、支部书记。 胡建其,男,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曾任兰溪市财税局工作人员,兰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兰溪开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兰溪市政协常委,金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杨胜利、张鸣、胡锦华、管维立先生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 2004年8月2日于上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胜利、张鸣、胡锦华、管维立,作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胜利、张鸣、胡锦华、管维立 2004年8月2日于上海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