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斯达股票暂停上市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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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局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03年度,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5月19日起,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现就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的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仍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债权人、债务人协商缓解债务、债权的方式和途径,为公司下一步重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公司于2004年6月30日发布了《2004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该公告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上半年可能盈利。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三节终止上市的规定,如出现不能满足恢复上市条件的情况,本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将继续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咨询电话:0431-5953832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四年八月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