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疾控中心实验室需避让饮用水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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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5:08 人民网-市场报 | |||||||||
卫生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共同组织专家制定了《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新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应符合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其选址宜符合下列要求: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地形规整,交通方便;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避开化学、生物、噪声、振动、强电磁场等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 《建设指导意见》指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用房包括业务、实验、行政及保障用
《建设指导意见》还对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职能分工应建立的功能实验室和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做了明确规定,并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各项检验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配置和检验能力做了细化要求。 (新华网) 《市场报》 (2004年08月06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