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的临时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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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3:54 证券时报 | |||||||||
依照2004年7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兹决定: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4年8月12日起,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九条对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中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比例的最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赎回费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欲了解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4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亦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755-83026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