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投资政府主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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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2:5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邓聿文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情况下,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不仅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为有效实行宏观调控,保证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25年来,中国投资领域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模式,初步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建设实施市场化的新格局。但同时也要看到,投资体制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投资增长效率的提高,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有: 一是企业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政府审批项目范围仍然过宽,审批程序繁琐,企业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投资主体和市场主体; 二是一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不够严格规范,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高; 三是投资的宏观调控方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的现象比较普遍; 四是投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力度也很薄弱,特别是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投资决策失误往往无人承担最终责任。 此外,政府主导型的投资体制还会导致投资需求虚增,一方面,许多地方投资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透支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非信用负债方式开工建设。按正常投资,工程项目投资中应该有30%-40%作为人工工资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往往以零地价或低地价划拨土地,未按市场价格核算土地成本;在地方保护下,许多投资项目也未按国家的政策法规支付必要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成本等。行政干预使投资成本大大低于正常市场成本,导致投资过度膨胀,进而导致经济过热。 改革政府主导的投资体制,目的之一是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实行企业自主投资,自主盈亏,银行自主审贷,自担风险。我们看到,《决定》规定,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它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特别是《决定》鼓励社会投资,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这将为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医疗以及市政建设等领域提供制度保障。 当然,改革投资体制,并不是不要政府投资。在当前社会资本还不是很强大的情况下,仍需要政府适当的投资,但政府投资不能占主导,而且,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而从提高政府投资的社会效益和效率考虑,需要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并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投资事权,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可以说,《决定》对此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 由此来看,这次投资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改革投资领域中的行政审批制度,放弃政府过去在投资活动中通过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角色,把这项功能留给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说,投资体制改革打破了以往由政府主导的体制,使之向市场经济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作者单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8月06日 第二版)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点击此处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