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死亡病例将网络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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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14:26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徐慧)今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出现的所有死亡病例,都将按照规范格式和死因推断的有关规范进行网络直报。这是昨天卫生部公布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 方案要求,患者死亡后,由诊治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医疗机构指定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要求统一进行死因编码;医疗机构应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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