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商品警惕“傍名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12:1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如今的市场上,“傍名牌”的现象日益严重:你叫“樱花”,他就叫“樱花好太太”;你“奥普”有了点名气,我就在前面加个前缀,变成“深圳奥普”……日前,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小心“李鬼”。 消费者陈小姐购买空调,指明要日本“大金”品牌,销售商推荐了“大金风灵”和“大金阪本”两款。安装时,陈小姐发现两台“大金”的英文拼写截然不同,调查后发现“大
市消保委已提醒商家不得误导消费者,成交以后要由顾客签名确认,如无签名,一旦引起投诉,一律作退货处理。经营者如有故意欺诈的行为,可按《消法》有关规定,作“退一赔一”处理。 市消保委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首先应对所购商品了解清楚,查看企业广告宣传和介绍,核对商标名称、标识、生产厂商;其次要主动向经营者索取质保书、说明书;要在发票上注明所购买商品的确切品牌;最后,消费者如果再遇到此类问题,除了向消保委投诉之外,还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作者:记者沙情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