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600255)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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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06: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04年8月3日,公司与芜湖市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源铜
由于海源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项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上述国债转让关联交易协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最终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股东将回避表决,同时公司将提请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2年4月25日,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国债的议案》,就该议案会议决议如下:为了发挥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投资国债,以获取投资收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10000万元额度内决定购买国债事宜。(详见刊登于200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的《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2年6月27日,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同意利用公司闲置资金10000万元投资国债,并授权董事长在10000万元额度内决定购买国债事宜。(详见刊登于2002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的《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3年5月,公司做出了投资国债的决定,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全额购买了010203国债。 2003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债市场持续下跌,上述投资发生了亏损,无法卖出获利,为减少损失,公司只得决定继续持有国债,待市场转好后再择机获利卖出,故在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反映为国债投资,同时计提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尚余国债3600万元未卖出。 由于国债下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投资亏损,为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得以稳定开展,不使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2004年8月3日,我公司与海源铜业达成《国债转让协议》,将我公司购买的上述尚未卖出的国债以原价3600万元转让给海源铜业,海源铜业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款支付我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芜湖市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芜湖市四褐山; 法定代表人:陈善陆;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制造、加工。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公司所拥有的3600万元国债。 2、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以本公司国债原价为转让价格。 3、交易价格:3600万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交易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海源铜业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国债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我公司。 四、国债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国债处于低位,如果公司采取出售国债方式收回投资,将造成较大的投资亏损。通过转让方式收回国债投资,一方面可及时收回国债投资款,充实公司流动资金,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可降低投资损失,使公司经营业绩不受影响,更有利于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国债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八月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