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威:三步建社会信用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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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06: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据2002年10月商务部等所做的一项调查,我国企业因信用问题造成的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国家年财政收入的37%。时至今日,信用缺失现象越来越严重。如何治理社会信用顽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姝威等在为本报提供的研究报告中,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三步方案。 第一、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申请开具资信证明,证
第二、政府宜开放企业和个人的负面信息记录。政府税务部门保有企业和个人的偷税漏税记录,工商管理部门保有企业欺诈、造假售假等违规记录,公安司法部门保有企业和个人的违规行为、违法行为以及司法裁判记录。这些负面信息非常重要,应该通过适当的信息渠道向社会开放。 第三、应尽快制定和出台有关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的立法是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的基石,我国应该加快有关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 报告称,目前,政府部门拥有的社会信用信息占信息总量的80%左右。在不侵犯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应向社会开放有关社会信用信息。上海证券报记者邹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