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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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2: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依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对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比例的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与“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04年7月1日起将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提高到赎回费用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赎回费用仍按照《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赎回人办理赎回业务时适用的费率收取。
基金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 w w. c c f u n d.co m. c 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836803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四年八月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