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颁布了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银监会加强金融监管、支持企业集团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财务公司规范发展、完善我国投资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办法》是对2000年颁布的有关法规的修订,其指导思想就是明确财务公司的市场定位,即“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
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一定位确定了财务公司的基本性质和功能,为企业集团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法合规经营创造了条件,也为财务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一定位还淡化了原有法规偏重于制造业工业企业的行业特征,从而使包括外资、流通行业在内的其他行业都可以利用财务公司这一金融机构来支持企业集团的发展。
在市场准入方面,《办法》大幅降低了市场准入标准,有利于更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在业务品种方面,《办法》准予财务公司开展属于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业务,同时取消了与新的市场定位无关或关系不大的业务;在组织机构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并规定了设立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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