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法院判定尤科斯暂时免交判决执行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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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09:21 南方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俄罗斯莫斯科仲裁法院昨日判定,尤科斯公司暂不缴纳67.48亿卢布(1美元约合29卢布)的法院判决执行费,但法院关于该公司应补交2000年拖欠税款的判决依然有效。 尤科斯公司代理人当天在法庭陈述其理由时说,尤科斯公司应补交的税款数额之大前所未有,不可能在法定的5天时间内全部缴齐。而且,公司大部分资产被冻结,无法出售资产
俄司法部所属资产清偿部门代表则认为,关于用股票抵债的问题应由仲裁法院审理,只有法院作出相关裁决之后,资产清偿部门才能予以执行。 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莫斯科仲裁法院判定资产清偿部门要求尤科斯支付判决执行费的决定无效。 自尤科斯公司拖欠税案启动执行程序以来,该公司已经补交了210亿卢布税款,占其拖欠税款总额的20%。俄司法部官员说,该公司拖欠税款应在一个月内偿还。对此,尤科斯公司领导层承诺尽快偿还未交税款。(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