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获准投资可转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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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07:4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中国证券报记者 卢怀谦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出通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但暂不得转换成股票。这标志着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迈出重要一步。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余额计入企业债券投资余额,合计余额按成本价格计
在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暂不得转股的同时,保险会又声明转换方法将另行规定。业内人士称,这一领域对保险公司的开放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期不远。根据此办法,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范围将有所拓宽,除了国内已发行上市的流通A股外,还可投资国内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可转债,以及保监会认可的与A股股票相关的其他品种。 该办法规定,国内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营运资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其他负债和其他性质保险资金形成的各项资产,均可以投资国内股票市场,保险公司投资资本市场的总额不得超过上月末该公司总资产的5%;投资单一股票按成本价格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可用资金的10%;投资单一股票按股份数额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的10%,对投资非流通股则另作要求。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8月04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