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研究保证金有限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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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06: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据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部主任马贤明教授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着力研究证券公司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该制度的主旨是证券公司挪用股民保证金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将尽力赔偿,一旦破产清算后依旧无力全额返还,那这部分损失由股民自担。譬如,证券公司挪用股民保证金,股民的100元保证金只剩下50元,如果证券公司没有其他资产可以抵偿,投资者就只能拿到50元。
“监管层研究有限赔付制度,是要唤醒投资者对券商的风险意识与警惕感,因为并不是把钱放在任何一家券商都是安全的”马贤明告诉记者。 在有限赔付保证金的制度面前,券商相对不敢随意挪用客户资产,因为一旦消息走漏,投资者势必会结束与券商之间的代理关系,券商会面临灭顶之灾,有关责任人也难逃其咎。据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