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60036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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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2日在吉林市深圳街99号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66,393,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2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扩大董事会2004年投资决策权限的议案》 赞成票66,393,43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微电子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8月2日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