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水殖(60025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1日上午九点在湖南省常德市桃林酒店五号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罗祖亮董事长主持,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额56,8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9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设立安徽黄湖渔业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为:同意13,20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反对0股,弃权0股,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该律师见证书认为: 1、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一日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