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遭遇诚信“瓶颈”(信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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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04:07 人民网-市场报 | |||||||||
文锋 铜川是陕西省下岗职工人数较多的地区。为了促进下岗职工的创业和再就业,2003年5月,该市启动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但令有关各方都意料不到的是,这项工作在短短一年后,却遭遇了让下岗职工、放贷银行、劳动部门三方面都难以通过的尴尬“瓶颈”。
下岗职工:有担保无贷款如坐针毡 从去年5月份开始,铜川市便根据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分批进行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担保,培训担保的基本条件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营业执照。于是,许多有自主创业愿望但缺少经营资金的下岗职工为了取得小额贷款担保,只好先自筹资金、租赁经营场地、办理营业执照,报名参加了劳动部门的创业培训。 截至7月底,共有430人得到了劳动部门的担保,但其中只有275人从放贷银行贷到了款,另有150余人虽然拿到了担保证明,但却迟迟没有从银行贷出款来。无法开业经营。 银行的困惑:前期贷款有借无还难以承受 发放小额贷款的银行也感到困惑。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实行商业运作。小额担保贷款分微利项目和非微利项目两类,微利项目由国家财政贴息,下岗职工按期还本;非微利项目由下岗职工个人按期还本付息。从商业运作的角度来看,如果这些贷款放出去后不能收回,银行就要负造成不良贷款和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而影响目前这150余名下岗职工小额贷款正常放贷的正是这个原因。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他所在的银行出于社会效益考虑,从去年8月份开始放贷到今年4月份,已累计为200余名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500万元,相当于全省已发放小额贷款总金额的40%左右。可是,至今放贷已近一年时间,早超过了首次还款的期限,而按协议还款付息的下岗职工寥寥无几。 劳动部门:除了督促还款别无良策 据铜川市再就业服务局培训中心主任李建勋和担保中心主任李振生介绍,小额担保贷款还本付息率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下岗职工转移了贷款用途。由于小额担保贷款是由劳动部门出具担保的,因此,这一担保对下岗职工个人并无约束力。在目前情况下,除了动员还款付息以外,别无良策。劳动部门虽然已经知道了银行方面暂时停止了此项业务,但培训担保工作却一直在进行着。这就是造成150余名下岗职工虽有担保却无法获得贷款的原因。 《市场报》 (2004年08月03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