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试水以股抵债(事件回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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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04:05 人民网-市场报 | |||||||||
夏晓柏 湖南电广传媒(000917)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广传媒”000917.SZ)7月26日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7月27日讨论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04年7月26、27日停牌两天,于7月28日公告重大事项,公告当日上午10时30分起恢复交易。
此前,在疲软的大势下,电广传媒9个交易日上窜12%,成为市场为数不多的牛股之一。 电广传媒如此牛气,自有利好:停牌两天,公司董事会于7月27日通过《关于实施控股股东“以股抵债”的方案》。 此方案如若获批,将成为我国首例通过“以股抵债”的金融创新方式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典范,也是国有股减持的一种最新表达方式。 无钱还债 电广传媒的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简称“产业中心”),作为赫赫有名的电视湘军的“生产大本营”,既为湖南电视的全国观众带来了快乐,也给电广传媒的全国股东留下了烦恼: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曾经一度达到惊人的8.4亿元。 其中,最大的一笔借款是用于完成湖南电视台整体搬迁到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自2001年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上市公司通过湖南电视台以预付广告刊播费的方式提供给控股股东产业中心财务支持资金累计5.65亿元。正是这一次史无前例的抽血,使得湖南电视拥有了全国最豪华和最先进的办公地点与播出平台。 “在公司董事会的要求下,产业中心采取各种措施从2002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共计归还了上市公司欠款3.39亿元。”《“以股抵债”报告书》实话实说。“归还上述欠款,产业中心基本上已经将其可以运用的优质资源动用完毕,产业中心难以再通过上述方式进一步解决剩余的5亿元资金占用问题。根据证监会发2003年第56号文‘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可以探索金融创新的方式进行清偿’的规定,公司与产业中心认真研究了采用‘以股抵债’方式解决占用资金问题的方案,达成了相关协议。” 以股抵债 何为“以股抵债”?具体到电广传媒个案而言,就是“指产业中心以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电广传媒国有法人股股份抵偿其对电广传媒的欠款,电广传媒相应缩减股本规模、减少注册资本的一种偿债方式”。 该以股抵债协议表明:经双方核对确认,截至2004年6月30日,产业中心通过其下属关联单位占用电广传媒资金共计500626095.75元(本金);资金占用费按三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38634215.05元。两项合计,最终确定以股抵债的债务总额为539260310.8元。 确定了以股抵债的金额,接下来就要厘清以股抵债的股份了。 根据电广传媒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和产业中心聘请的独立评估机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的讨价还价,“以股抵债”之每股单价为7.15元/股。如果以股抵债实施顺利的话,电广传媒的总股本将由3.36亿股减少到2.6亿股,产业中心持有的电广传媒国有法人股股份数量由1.69亿股减少到9357.898万股。 《市场报》 (2004年08月03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