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家个体企业获得外贸经营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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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09:3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取消对外贸经营者外贸经营权的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制。来自商务部的最新统计表明,截至7月28日,全国共有6036家企业办理备案获得外贸经营权,其中内资企业5813家,外资企业150家,港澳台资企业21家,个体52家。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配套法规,商务部制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商务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省会城市的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作为首批48家办理备案登记机关,负责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登记工作。(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