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观察:中国出口欧盟中药因何遭受重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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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5: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七月三十日电 (姜煜 孙群)《欧盟传统药品法案》正式生效对中国中药出口欧盟的巨大冲击目前已然显现,仅以上海口岸为例,今年五月份上海口岸对欧盟的中药出口共计十八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锐减了近六成;六月份对欧盟出口中药不到十九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逾三成。 德国、法国、西班牙原是欧盟进口中国中药最大的市场,但是今年五月份,上海口
据了解,《欧盟传统药品法案》今年四月三十日起正式生效,至二○○五年十月,欧盟各成员国都将根据本国情况将《欧盟传统药品法案》纳入本国药品法规加以实施。根据该法案规定,对欧盟市场出口药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欧盟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准则”(GMP),出口药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欧盟药典标准,欧盟的进口商必须办理药品进口许可证。 中药是中华文明的一朵奇葩,但在当今国际中药市场上,“洋中药”却在大行其道,中国中药所占份额仅徘徊在百分之五左右。中国中药为何处于如此尴尬的境地?仍以中国中药出口欧盟为例,鉴于大多数中国中药生产厂家至今尚未通过欧盟GMP审查,其药品未能在欧洲成功注册,不具有合法“身份”,因此目前中国的中药制成品只能以食品和医药原料的名义进入欧盟市场。由于中药的成分比例复杂,中国中药企业一般很难提交精确科学的药检报告,从而难以证明中药质量符合欧盟的药典标准。而欧洲药品进口商为稳定长期货源,规避未来风险,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对尚未取得出口欧盟通行证的药品的采购,等等因素造成了中国中药出口欧盟严重受挫。 专家指出,中国中药生产厂家应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尽快通过欧盟GMP机构对药厂的审查,获取欧盟药品市场的“通行证”,在中药生产中应摒弃一些不被西方人接受的毒性成分、矿物成分和濒危物种,以适应国际观念。中国中药界还应加强各种类型中药研究机构的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构建产业链,打造企业联盟,向处方化、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迈进。如此,才有可能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收复出口“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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