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软件面临民事诉讼 20余名中小股东准备集体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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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0:20 南方都市报 | |||||||||||
日前,持有股票总数近40万股的20余名中小股东相继委托福建证券维权律师团,准备就托普软件虚假陈述造成侵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损失。
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案件的司法解释,目前法院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的面仍较狭窄,一是仅限于虚假陈述引起的侵权赔偿纠纷;二是规定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处,法院方予受理。7月15日,证监会成都稽查局已正式对托普软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进行立案稽查,并于7月16日正式进驻公司调查。据郑涛介绍,目前稽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维权律师团另一位律师王建新表示:“证监会的处罚在程序上是一个前置条件,正因为此,目前律师团仅是对打算起诉的中小股东做预登记。” 檀木林认为,托普软件的违规行为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认定,但诉讼最核心的问题是最终的执行情况。鉴于目前上市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要想让中小股东获得满意的赔偿难度很大。 根据托普软件目前的披露情况,截至7月23日,托普软件累计涉讼金额(本金)18.22亿元,占公司2003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82.24%。公司实际控制人宋如华仍然去向不明。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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