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被调查者商业秘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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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07:14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明起经济普查,普查员承诺 本报讯 北京将从明天起进行经济普查的入户调查,各区县昨天对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行了工作动员。 在日前召开的宣武区经济普查动员大会上,800名即将奔赴单位清查最前沿的普查工作
面对普查人员入户难、被调查对象存留疑虑不配合等问题,北京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表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经济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如果普查人员和机构泄露商业秘密并造成损害,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陆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