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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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01:48 证券时报 | |||||||||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7月28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大田先生主持,审议了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控股公司《关于延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任期的提案》
此提案需提交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