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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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01:48 证券时报 | |||||||||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2004年7月15日五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04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啤酒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并以换入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及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基金会合资组建“黄河嘉酿(兰州)啤酒有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及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中外合资“黄河嘉酿(青海)啤酒有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将公司所持酒泉西部啤酒有限公司98.33%的股权,向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转让28.33%,向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基金会转让20%,组建中外合资“酒泉西部啤酒有限公司”的议案》; 5、审议《关于将本公司所持甘肃天水奔马啤酒有限公司69.59%的股权中的19.59%及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甘肃天水奔马啤酒有限公司30.41%股权中的0.41%,合计20%的股权转让于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基金会;将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甘肃天水奔马啤酒有限公司30.41%股权中剩余的30%的股权转让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甘肃天水奔马啤酒有限公司”的议案》; 6、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8月31日上午9:00 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效证件,于2004年8月24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下午5点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8月24日下午5点前收到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福新 雍生东 电话:0931-8449054 8449039 传真:0931-8449005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金运大厦22层 邮编:730030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