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公布26项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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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01:48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 (记者周菡)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施行,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布了人民银行实施的26个行政许可项目。 在这26个行政许可项目中,人民银行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保留的有16个,分别为: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
人民银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0个,其中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方案审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审批;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专用章批准;支付清算组织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