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业身陷机制“泥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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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19:52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田彦红 “污水处理厂现在是‘吃不饱’,甚至没水‘吃’。”一位曾在国家环保总局工作、现从事污水处理科技工作的刘博士对记者说。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门对全国532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发现275座出现无
城市污水得不到处理,正是日前淮河一条长达133公里、重约4亿吨黑臭污水团的主要成因。“在污水处理上,我们在政策上、技术上,都不太成功。”湖南一位与水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专家说。“设计能力为10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可能流进去的污水每天仅2、3吨。”刘博士说。城市管网建设滞后相当普遍,管网的应铺率和实铺率,国家没有相关统计。但如要补铺,大量已有建设将被破坏,无疑更增加了成本。 而已有管网中,污水不分“品种”“同流合污”是一大弊病。“雨污不分、生活和工业污水不分,使污水处理厂整体效率低下。”汪纪戎表示。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污染治理委员会一位陈姓的人士表示,管网建设滞后主要责任在市政部门,城市规划设计时考虑不周,有的污水收集管过小,有的只有主干线,有的干脆就没有。前段时间北京暴雨以至水漫“紫禁城”,暴露的正是这个问题。 为何市政不投入管网建设?刘博士认为,除认识不足原因外,大部分还是因为钱的问题。据了解,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过去是国家财政拨款,但管网部分则由地方财政负担。由于管网建设资金巨大,往往被有意无意“忽略”。只管“生”不管“养” 污水处理厂由国家投资,但建成后的运营则由当地财政“掏腰包”,这成了地方财政的“包袱”。“生”了之后不“养”,成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闲置最大的原因。 过去建污水处理厂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因此做污水处理厂项目大家都很积极。但近两年国家正在改变这一策略,改由当地自己解决,但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目标上给地方压了任务。 据悉,长沙就规划5年内还将投资36亿元建5座污水处理厂。目前长沙的污水处理率为41.1%。距“十五”规划中“至2005年,50万人口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目标还有差距,这是长沙掀起污水处理厂建设高潮的直接动因。 但据长沙一水利专家透露,长沙已有的两座污水处理厂都没有正常运营。其中运营成本高财政难以负担是一大原因。“运营成本太高,处理污水要用化学材料,要耗费电力等,不运营财政还养得起,运营起来财政开销太大。”该专家说,这种情况在全国普遍存在。 据刘博士介绍,政府投建的污水处理厂属事业单位,建好后运营由当地财政承担。一个污水处理厂一天的成本如按1元/吨计算,一个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天的运营费高达10万。这笔费用本来由专项的污水处理费负担,但是一直以来污水处理费收取情况很不理想。调查中,532座污水处理厂只有340座征收污水处理费,但实际平均收费额仅为0.26元/吨,入不敷出。“污水处理费收取难的确是问题。”刘博士说,在内蒙古、山西等省份,干脆都不收了。这笔专款得不到保证,工厂“歇工”也是无奈的选择。 污染治理委员会的陈先生说,即使污水处理费能较好收缴,但是由于90%由政府包办的污水处理厂存在管理问题,成本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完全成本也就增加了,有的要达到1元~2元每吨甚至更高,收支无法平衡,运营就更加困难。BOT能否成为万能钥匙 自去年全国首家BOT模式建设的广东江门新会东郊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以来,更多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正轰轰烈烈地进行招标。 BOT模式的诞生,直接原因是近两年来国家逐步取消了对污水处理厂的财政支持。“未来几年我国要让50万人口以上城市拥有的污水处理厂达到680座,目前包括在建的仅200座左右,待建的480座。而地方财政很难支配这么大一笔投资,因此大部分将采用BOT方式。”污染治理委员会陈先生介绍。 新会东郊污水处理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该厂投资方运营期限为10年,政府承诺负责管网建设并保证每天4万吨的污水供应。他说,当时中标的一大原因是竞标价低,为6毛7每方,也就是每处理一方污水,当地财政给他们6毛7分钱回报。“这个价格只能保本,略有微利。我们竞标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做品牌。”他说,这之后的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般每方水返利达到8毛钱左右。 新会区市政管理局副局长陈飞驹对这个项目总结时认为,BOT一举解决了因为政府资金问题长期搁置的项目。通过合同约束,避免由于政府提供资金不足或管理和技术等问题,使污水厂半开半停,或建成污水厂后管网还没建的怪事。 刘博士认为,如果简单算数,BOT还是有利可图的,“污水处理成本最低可降到4毛钱左右每吨,政府返利6、7毛,还是可以赚的。”不过他表示,问题往往不是这么简单。因为民间投资在和政府做“买卖”时,往往有顾虑。“返利来自当地财政,一但污水处理费收取不上,财政状况不好,企业的利益可能难以保证。” 污染治理委员会陈先生也认为,“目前我国尚缺乏一部私人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的相关法律,投资者因此有忧虑。”但他表示,这可以通过合同约束来解决,并且跟政府合作的风险相对是很低的。“污水处理在国家不投资后,BOT将成为地方上的必然选择。”他还透露,除污水处理厂外,管网建设目前也正在酝酿运用BOT方式,那时对投资方的利益回报将更大。名词解释 BOT模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一般为国际财团)。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BOT投资方式具有融资能力强,自有资本需要量小,投资收益有保障等众多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