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请自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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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8:01 上海证券报 | ||||||||||
    因媒体的误报导致相关上市公司股价的剧烈波动,时下颇多发生。     先是有媒体称,中石油将"海归",甚至连发行的规模和股价都说得活灵活现。结果造成相关石化股大幅下跌,直至中石油有关负责人出面说中石油未有A股发行时间表,股价才止跌回稳。
    尔后又有部分媒体对TCL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和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的无端猜测,致使这两家公司的股票价格屡创新低。为了避免媒体猜测公司半年度业绩的报道误导投资者,TCL集团和三一重工不得不提前近一个月公布半年报。三一重工还就有关媒体报道的"销售月环比迅速下降"、"信息披露不充分"、"民企信任危机"等问题专门发表看法。     证券新闻成为眼下诸多新闻中的热点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证券业内"抢新闻",也未尝不可。但是,这里有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那就是,严格遵守国家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信息披露规定。即便是真实的信息,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首先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布。设置这条底线,是充分考虑到证券市场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是为了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为媒体报道导致股价的剧烈波动,一些上市公司往往只能"打掉了牙齿往肚里咽",充其量发一个澄清公告了事。这是不够的。上市公司应该向有关宣传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媒体报道导致股价的剧烈波动,相关的中小投资者也往往"自认晦气"。这也是不对的。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尝试启动"集体诉讼制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相信,这一天终究会到来。在法律面前,"无冕之王"与平民百姓一律平等。由此吁请媒体,请自重。自重者,人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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