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600884)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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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6: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7月29日上午9时在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985号一百杉杉大厦2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8名,独立董事童全康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吴大器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不大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的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委托经营等处置事项。公司经营层决定的同一事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关联交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3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