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60036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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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6: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二00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29日上
1.审议批准及确认《铜精矿、粗铜、废杂铜加工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93,662,5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7,000股;未参与表决:2,236,399,658股。 2.审议批准及确认《阴极铜供应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93,669,5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未参与表决:2,236,399,658股。 3.审议及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469,225,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票:0股;未参与表决:960,843,458股。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04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 w. j x c c. c o m网站上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周卫平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