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丰股份(600559)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6: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
本次担保数量:壹仟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壹亿壹仟壹佰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壹亿壹仟壹佰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4年7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衡水市新华支行(以下简称新华支行)签署了1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以下简称远大集团)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11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大集团注册地点为衡水市和平中路22号,法人代表梁洪路,经营范围主要为纺纱、纺线、织布,针织坯布制造,公司信用等级AA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03年度资产总额506,394,784.19元,负债总额338,683,364.30元,净资产167,711,419.89元,实现净利润14,533,489.24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鉴于远大集团与新华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期限为自2004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7日,金额总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本公司与新华支行签署借款保证合同,该合同所称保证为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2003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互为对方银行贷款提供等额担保的议案》,已经2003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长签署为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2003年3月28日、2003年5月15日、2003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董事长行使权力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壹亿壹仟壹佰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远大集团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远大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9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