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消费与“执法经济”(调查·声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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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4:01 人民网-市场报 | |||||||||
舒圣祥 县穷,车却不穷;没钱发工资,却有钱买好车———强烈的反衬,让人一时琢磨不透。困惑之处在于:穷县买好车的钱究竟从何而来?是否就是明目张胆地挪用发工资的钱呢?如果是这样,那么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的把关为何又“不过是履行个手续”而已?难道他们真的敢无视党纪国法吗?我看倒未必。报道中提到,他们买车的钱都是“自筹资金”。而
这一点,看看买好车的都是哪些部门便可得到印证:县检察院、交警队、物价局、国土局。我们不难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执纪执法”、“执收执罚”的权力部门,差不多都可以算是“油水衙门”。他们买好车的钱无疑正是来自于他们的“执法经济”。 “执法经济”的例子,我们已经见的太多,许多权力部门都把它当作是“创收”的法宝。有了这件“宝物”,于是超限超载的车子在危桥上,只要交钱就可随便通过,直到有一天大桥轰然倒塌;有了这件“宝物”,原本清寒的交警也一下子阔气起来,个个不用自己掏腰包就住上了豪华的别墅。同样,也正是因为这件“宝物”,穷得叮当响的贫困县,有些部门却可以富得流油,“向老板看齐”超标准买豪华车。就拿衡南县来说,不妨对去年用于买公车的500万车资的来源进行一次专项审计,或可发现绝大部分都是“执法”而来。 人所共知,一些部门为了“自筹”到足够的资金,不惜向被监管单位和企业“狮子大开口”,甚至利用社会上闲散人员对企业进行威逼,强行收费,既败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也有损于法律法规的尊严。然而,只要“执法经济”不除,只要那些“油水衙门”手中有钱,大概“别墅热”、“公车消费热”之类的热潮,即便能打下去一个也会很快又冒上来一个,甚至还会生出更多、更隐蔽的变种来。 《市场报》 (2004年07月30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