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领先(000669)2OO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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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3:22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27日在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4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日前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函告,天津领先集团与天津市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将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欠天津领先集团欠款中的700万元人民币债权转让给天津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 由于新的债权人要求有抵押,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持有的天津领先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的51%股权质押给天津市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还清欠款为止。(截止2004年6月30日,天津领先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94万元,净资产为1,632万元,实现利润17万元) 另:公司于2004年4月10日与天津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天津天大领先制药有限公司51%的股权质押给天津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天津天大领先制药有限公司偿还其GMP工程改造款691万元的担保,质押期限为天津天大领先制药有限公司还清欠款为止。(截止2004年6月30日,天津天大领先制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83万元,净资产为1,676万元,实现利润5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仲玲女士、金世和先生、郭杰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两项协议的签订,属非关联方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协议的签订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27日 |